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正文

关于调整普通本科生修业年限的通知

关于调整普通本科生修业年限的通知

2018061616:59


西大[2018] 11


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的要,经研究决定对普通本科生的最长修业年限进行调整,从2018 年入学的学生开始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长修业年限调整的具体办法为: 学生的修业年限=学制+两年即调整后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的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五年制本科专业学生的最长修业年限为七年。累计休学的最长时间由三学年调整为两学年;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向师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新的本科生最长修业年限制度平稳执行,实做到宣传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学校现行的规章制度中所涉汲的普通本科生最长修业年限与本通知不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单位负责牵头制定的与本通知相关的管理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调整,确保学校规章制度的协调统一和健全完善。


广西大

201 8616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 邮编:530004 版权所有:开云app登录入口,开云(中国)